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体育APP下载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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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华体会体育APP下载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6日我局拟对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9875.23亩补充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和其他工程;新建农用井55眼,井深50m,单井出水量为40m3/h,配套潜水泵、井房。。本项目总投资93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9%。

  1.生态环境。本项目临时占地全部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各自施工区,表土堆放区苫盖密目网防护,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建设为耕地,种植玉米;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采用密目网苫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单位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夜间、雨天及大风天不施工。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扬尘,本项目田间道路主要在春、秋农忙季节有少量农机车辆行驶,其他时段基本无车辆通过,车辆通过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TSP、CO、NOX等,本区域通过车辆一般为当地农用车,车速较慢、采用轻质柴油,产生的尾气及扬尘较少,并且项目建成后田间道路为砂石路面,起尘影响得到改善,同时通过对过往车辆采取限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废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可知,本项目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主要农作物为玉米,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地下水经作物吸收等充分利用,用水效率较高,不会产生退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不考虑退水及其影响。

  4.地下水。本项目运营期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不突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查和召沙查补充耕地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准予许可决定书》(右水许决字〔2025〕01号)批复的年取水量65.18万m3,严格执行灌溉制度,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杜绝大水漫灌现象的发生,采用滴灌带进行灌溉,减少因灌溉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抬升,同时防止地下水超采。

  5.噪声。通过对水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井房隔声,设置限速和禁鸣标识,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7.土壤。本项目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将大大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大幅度提高。本项目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严格执行灌溉制度,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杜绝大水漫灌现象的发生,采用滴灌带进行灌溉,减少因灌溉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抬升。适度灌溉能够提升土壤肥力及农作物产量,不会造成土壤盐化和土壤沙化问题。实施本项目后,对项目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能为环境所接受。运营期建设单位定期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

  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6日我局拟对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科右中旗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工程类项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9875.23亩补充耕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和其他工程;新建农用井55眼,井深50m,单井出水量为40m3/h,配套潜水泵、井房。。本项目总投资93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49%。

  1.生态环境。本项目临时占地全部位于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各自施工区,表土堆放区苫盖密目网防护,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建设为耕地,种植玉米;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表土堆场设置临时拦挡,采用密目网苫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单位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夜间、雨天及大风天不施工。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及扬尘,本项目田间道路主要在春、秋农忙季节有少量农机车辆行驶,其他时段基本无车辆通过,车辆通过会产生少量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TSP、CO、NOX等,本区域通过车辆一般为当地农用车,车速较慢、采用轻质柴油,产生的尾气及扬尘较少,并且项目建成后田间道路为砂石路面,起尘影响得到改善,同时通过对过往车辆采取限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废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嘎查和召沙嘎查补充耕地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可知,本项目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主要农作物为玉米,灌溉方式采用滴灌,地下水经作物吸收等充分利用,用水效率较高,不会产生退水。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本项目不考虑退水及其影响。

  4.地下水。本项目运营期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不突破《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好腰苏木镇东白音套海查和召沙查补充耕地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准予许可决定书》(右水许决字〔2025〕01号)批复的年取水量65.18万m3,严格执行灌溉制度,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杜绝大水漫灌现象的发生,采用滴灌带进行灌溉,减少因灌溉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抬升,同时防止地下水超采。

  5.噪声。通过对水泵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井房隔声,设置限速和禁鸣标识,运营期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7.土壤。本项目为补充耕地建设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将大大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将大幅度提高。本项目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严格执行灌溉制度,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杜绝大水漫灌现象的发生,采用滴灌带进行灌溉,减少因灌溉引起的地下水水位的抬升。适度灌溉能够提升土壤肥力及农作物产量,不会造成土壤盐化和土壤沙化问题。实施本项目后,对项目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有利条件,能为环境所接受。运营期建设单位定期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

  8.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补充相应物资,本项目使用的脱硫石膏均为从正规经销商处购买的产品脱硫石膏,购买前对每批次脱硫石膏理化性质进行检测,分析其理化性质及重金属含量,对于脱硫石膏质量不满足《土壤调理剂及使用规程烟气脱硫石膏原料》(NY/T3936-2021)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拒绝购买,建议将脱硫石膏施用期从1年改为3年,并每年定期监测脱硫石膏施用后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变化。

  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19日在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在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并且于2025年10月21日和2025年10月28日在《北方新报》登报公示2次,于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1月21日,在《兴安日报》进行了2次补充报纸公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项目附近的居民区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较好地反映了公众的意愿,故从公众参与的角度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补充相应物资,本项目使用的脱硫石膏均为从正规经销商处购买的产品脱硫石膏,购买前对每批次脱硫石膏理化性质进行检测,分析其理化性质及重金属含量,对于脱硫石膏质量不满足《土壤调理剂及使用规程烟气脱硫石膏原料》(NY/T3936-2021)标准要求的建设单位拒绝购买,建议将脱硫石膏施用期从1年改为3年,并每年定期监测脱硫石膏施用后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变化。

  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19日在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在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并且于2025年10月21日和2025年10月28日在《北方新报》登报公示2次,于2025年11月18日和2025年11月21日,在《兴安日报》进行了2次补充报纸公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项目附近的居民区进行了张贴公告公示,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反馈。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较好地反映了公众的意愿,故从公众参与的角度来说,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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